■ 記者邱展光/台北報導

中油公司配合政府外交政策,到查德投資探勘,但中油取得的三處礦區,初評不具開採價值,中油雖獲得「探勘支出不計入中油績效」等具自保性質的三項承諾,但如今台查斷交,外交事務全撤,已讓中油陷入進退兩難泥淖。

中油一位負責評估這項探勘的人員指出,台查合作探勘的礦區,開採風險確實相當高,萬一投資失利,鉅額的花費最後恐將由全民埋單。

中油配合政府政策,今年初與查德政府簽署合作探採三處礦區協議,中油不但要支出1,700萬美元的簽約金,且必捐助查德政府一具370萬美元的發電壓縮機,四年的開採期,還將投資3,000萬美元的費用。

據了解,查德礦區案,中油從民國92至93年間就已進行評估,93年下半年,政策指示鞏固台查關係,中油配合前進查德尋找油源,當時參與評估工作的人員鑑於三個礦區的資料太少了,無法確切估評是否具開採價值,後來將此案送給中油公司董監事聯席會審核。當時,列席的董監事也對查德礦區案持高度保留態度,均宣稱:「風險太高。」

但中油董監事考量此案是配合政府外交政策,後來董監事聯席會做出三個決議自保,送經濟部、外交部、能源會、行政院等單位備查。

這三項決議分別為:配合政府外交政策,查德礦區探勘付出去的錢,不算在中油績效內;未來查德礦區開採後,每年賺多少錢,都不計入執行單位考評;簽約金、開採費用等支出,最好由石油基金支出,或至少也應支出50%。此三項決議公文,於94年7月22日發給上述各有關單位。

中油一位高層昨天坦承說:「如果不是配合政府外交政策,中油怎可能遠至查德探勘油源。當然,既能夠配合政府外交政策,而且能夠找到油源,是兩全其美。」他不否認,查德三個礦區開採,風險確實很大。

如今台查斷交,外交事務全撤,中油是否該繼續執行當初評估不具探採價值的開發計畫呢?

據了解,中油有苦難言,礙於政策撒手,不願風波擴大,中油高層昨(8)日召集擴大業務會報,決議本案屬商業行為,由探採事業部繼續執行。不過,此事引起中油探勘人員極大不滿,認為當初技術幕僚早已評估中油取得查德三處礦區,不具開採價值,如今台查斷交,就應喊停,不應由探採事業部攬下未來成敗風險。

【2006/08/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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