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傑克‧威爾許】
 
 

亞利桑那州鳳凰城的英霖問:

您如何解釋惠普(調查董事會洩密)捅出的紕漏?

答:首先,觀察這場組織危機似乎可以發現,聰明絕頂的人會做出愚蠢的事,例如驚慌失措和互相指責。但究竟惠普哪些人犯了錯,至今仍是個謎。或許當這團迷霧散去後,大家才會知道誰該為這個不幸事件負責。

然而在錯綜複雜的情節中,大家忽略了惠普的亂局再次證實,企業治理「專家」大聲疾呼執行長與董事長職務要分開的說法是錯的。儘管這兩種職務應該分開的原因聽來冠冕堂皇,惠普卻證明這麼做的傷害有多大。

所有公司行號不論規模大小或產業,保持明確的管理制度才能達到最佳經營效果,也就是大家必須知道公司的方向和是誰當家做主。惠普員工應該只有一位老闆,就是執行長賀德。這位備受敬重的業界老將不但有自己的策略目標,還有動機強烈的團隊要達到這些目標。

但惠普卻有另一位老闆,就是董事長鄧恩女士。她找來部份員工執行她自己的計畫,並且使用公司資源。這意味惠普有兩個人當家,不但可能導致員工無所適從,更糟的是部屬可能只會奉承上意,只說長官想聽的話。

諷刺的是,當這些事情全在2006年初發生時,一家信譽卓著的全國性信用評等機構還評選惠普為公司治理最優秀的高科技業者之一,鄧恩也曾受邀在一場優良企業治理實務的大型會議上做專題演講。

事實上,惠普的情形卻不是這麼回事。

董事會的任務不是大小瑣事都管,因為沒時間可以了解這麼多。當然,董事會要有一位首席董事,將所有成員結合在一起並維持獨立判斷。但首席董事不是另一位執行長。董事會在首席董事的整合下,只有一個主要工作,就是運用其集體智慧、判斷力與常識,選出執行長並提供建設性的質疑、遠見與支持。

董事會必須討論並決定公司方向,更重要的是在不靠執行長的情況下了解組織實際情況,確保董事會議上聽到的消息符合第一線員工感受的實況。董事會必須判斷執行長是否創造績效並正確行事。如果是這樣,董事會就要加倍支持執行長;如果不是,董事會必須作出艱難的改變決定。

這些在惠普似乎很少做到,惠普董事會像個不受控制的組織,內部派系彼此互鬥,不但沒有維護公司,反而傷害了公司利益。如果只有一人當家,集執行長與董事長於一身,加上優秀的首席董事,這種亂象應不致於發生。也許該是企業和倡議企業治理監督團體,正視現實的時候了。

【2006/11/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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